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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总规律及总法则

来源:无限 时间:2023/2/3

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绕过宇宙最基本的问题,这是探寻真理及学术研究最基本的出发点,回避这个问题则很容易误入歧途。王江火先生经过多年艰苦探寻,终于确认了最具基础性的宇宙总规律,以及最具公正合理性的寰宇总法则。

一双子定律——宇宙总规律

基于各种事实分析,根据统一信息论,我们可以总结出造成宇宙万物产生及运动发展变化的总根源和总规律,这就“双子定律”。

宇宙只有极限粒子和能量子两种客观存在,它们造就了宇宙的万千世界。极限粒子是宇宙最小物质单元体,可分为正反极限粒子。同性极限粒子之间集合同性能量子形成同性极限粒子及相应空间,造成空间膨胀,引起周围物质进行扩散运动;异性极限粒子之间分解极限粒子形成能量子后消融相应空间,造成空间凹陷,引起周围物质进行收缩运动。极限粒子集合和分解极限粒子的性能与自身质量成正比,而与相互之间的距离成反比。

这个规律就是极限粒子与能量子相互转化的规律,说明了宇宙万千世界是由极限粒子和能量子的相互转化形成,故我们也可将该规律称之为“双子定律”或“双子造宇宙定律”(如图)。双子定律是宇宙万物产生及运动发展变化的最基础根源和宇宙总规律。基于双子定律,统一信息论彻底解构了四大作用力和标准模型基础所构筑的现代科学体系大厦。相比现代科学理论,统一信息论的基本规律能更合理且清楚明白地解释宇宙几乎所有已知和未知的各种现象,恰如其分地解释质能方程式、宇宙平直时空理论、四大作用力的时空假象、光速不变原理、宇宙膨胀现象、生命和精神的实质,等等(参阅《统一信息论》)。统一信息论的基本观点除了得到以上种种论证和实验所证明外,还可在从下几个最新发现和实验中得以验证。

(一)荷兰“量子纠缠”实验

年,一则题为《荷兰科学家证实量子纠缠:物质远隔万里却相互作用》的消息报道,在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研究中,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的科学家报道:隔很远距离的物体可以瞬间互相作用。科学家们把两颗钻石分别放在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校园内的两侧,距离1.3公里,校园的两侧设有探测器。每块儿钻石含有一个可以俘获单个电子的微小空间,此空间具有一种称为“自旋”的磁性,然后用微波和激光能的脉冲来纠缠,并测量电子的“自旋”。另外,两个电子之间的距离确保做测量的同时,信息无法以传统的方式交换。实验过程中,研究人员能够把相距1.3公里(比一英里略少)的两个电子纠缠起来,然后在它们之间传递信息,其结果是它们彼此之间不独立(见图)。

这则消息无疑更进一步证明了极限粒子存在的可能性。根据统一信息论所发现的双子定律,整个宇宙是由一个个极限粒子0距离叠加而成,物质之间根本不存在“真空”(质量较小的极限粒子所构成的物质被误以为“真空“)。这样,宇宙所有物质都会联结为一个整体,这就造成一个必然的结果:任何极限粒子的形成、移动或被分解消失,都会引发整个宇宙的联动,而由于极限粒子之间都是没有间隔的、零距离的,因此这种联动完全不需要时间,这就像如果要移动一块石头的其中一部分,就会使这块石头同时整体移动的道理一样。这也就是说,无论两个极限粒子在宇宙中相距多么遥远,由于他们整体性的关系,一个极限粒子的变化将必然即时影响到另外一个极限粒子。基于此,如果人类能够精确测定极限粒子的变化,甚至可以实现即时通讯。

发现“量子纠缠现象”的科学家至今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的成因,而如果用统一信息论解释该现象就显得非常简单清楚:“量子纠缠现象”其实就是源于极限粒子的相互作用。可是,如果用他们那些基于目前科学理论体系的方式方法,则不仅需要需要大量的数学公式和物理定律,而且显得极其繁琐复杂也很容易失误。

(二)伦敦帝国学院的光转化物质实验

年5月20日消息,据物理学家组织网站报道,伦敦帝国学院的物理学家们近日找到了如何将光转化为物质的方法——当大约80年前人们首次提出这一想法时曾普遍被认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伦敦帝国学院布莱克特物理学实验室的一间小小办公室中,几杯咖啡的时间里,3位物理学家设计出了一种相对简单的方法来从物理上实现最早于年由布莱特(Breit)以及惠勒(Wheeler)提出的一项理论。布莱特和惠勒提出,如果将仅仅两个光的粒子(光子)压缩到一起,理论上应当可以将光转变为物质,因为这样做应该会产生出一个电子以及一个正电子,这是将光线转变为物质的最简单设想(如图)。

研究组提出的碰撞实验包含两个关键步骤。首先,科学家们将使用一束能量极高的激光来加速电子,使其速度达到接近光速的水平。随后他们将这些电子射入一个金箔,从而产生能量比可见光高出数十亿倍的光子束。接下来,实验者将使用一个微型的黄金制作的容器,被称作“空腔”。科学家们将会使用一束高能激光轰击黄金容器的内壁,从而产生热辐射场,这种辐射与恒星产生的光有些类似。随后研究者将会把第一阶段实验中得到的光子束引导通过容器中心,致使来自两个源的光子互相碰撞并形成电子与正电子。当这些粒子与容器发生反应时便可以探测到它们的存在。这项研究的第一作者是目前正在攻读等离子体物理学博士学位的奥利弗·派克(OliverPike)。

伦敦帝国学院的物理学家们的思路非常符合关于能量子(光子)与极限粒子(物质最小基础单元体)相互转换的“双子定律”,这也间接论证了“双子定律”。问题在于,由于物质是一个三维空间实体,故其一定需要8个质点才能撑起三维空间实体,这需要8个能量子(光子)质化为8个质点才能做到,而2个光子最多形成一个光线段,是不可能形成具有三维空间的实体物质的。

(三)“引力波”发现

LIGO(美国激光干涉仪引力波天文台)于年2月11日宣布:直接探测到引力波的存在。这次引力波是基于13亿年前的两个分别相当于36个和29个太阳质量的黑洞合并产生的,两个巨大质量结合所传送出的扰动,于年9月14日抵达地球,被地球上的精密仪器侦测到(如图)。三个月以后,美国当地时间年6月15日,LIGO科学合作组织和Virgo科学合作组织在圣地亚哥举行的美国天文学会第次会议上正式宣布:北京时间年12月26日11时38分35秒,来自LIGO和Virgo的科学家第二次探测到了引力波事件。这次事件是基于被称为GW的黑洞合并,信号来自大约14亿光年外,一个黑洞的质量为我们太阳的14.2倍,另一个为7.5倍的太阳质量。

根据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任何物体的加速运动均会对周围的时空产生扰动,这种扰动会以引力波的形式向外传播,在时空中泛起像水波一样的“涟漪”。借助极其灵敏的探测器,我们可以捕捉到这一效应导致的空间微小拉伸,从而探测到引力波。

如果用“双子定律”解释引力波现象,那么问题将变得更加简单清楚。首先,统一信息论认为,宇宙是由一个个极限粒子叠加而成,宇宙根本不存在真空,那么任何物质运动都必然会导致整个宇宙的扰动,只是通常情况下过于微小而不能探测到而已,但是大质量物体的相向合并就不同了,其对宇宙的扰动将相当壮观,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在遥远的距离或可也能探测到这种扰动。其次,黑洞的实质为大质量极限粒子固体的集合体,大质量极限粒子会因为其自身质量的巨大而不断分解蚕食周围的相对小质量的极限粒子,而由于极限粒子的体积都大小相同且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真空”,当极限粒子被不断分解时,就会使黑洞及其周边物质的空间不断“坍缩”,由此连锁性地导致整个宇宙空间发生明显的向内收缩的现象(每个极限粒子分解后都会引起宇宙空间收缩),这就是被科学界所谓误以为的“引力波”现象,而当两个以上的质量足够大的黑洞相互靠近后,其周围极限粒子被分解的力度将可能会骤然增大,从而导致宇宙空间收缩的程度骤然加剧,引发整个宇宙空间朝向双黑洞的方向形成规模性的内缩和移动,于是,科学家所久久期盼的“引力波”便被地球上的探测器探测到了。

现代科学对人类的误导之一就是将“波动”本身视作一种具有能动性的物理现象,但“波动”现象本身不过是一种外在运动图形轨迹,其本身既没有质量也没有空间,何以会蕴含能量并造成物质的物理移动?因此,“波动”现象一定是有其内在物理原因的,正是这种原因才造成了“波动”,但是现代科学对“波动”的内因解释只是将此笼统地归结为能量,而统一信息论却对此却有很明确的解释。根据“双子定律”,包括引力在内的“四大作用力”其实并不存在,它们不过是基于极限粒子等物质的形成和分解而导致的膨胀和收缩现象,“引力波”就是基于极限粒子分解后所产生的空间收缩而产生的外在表象。也就是说,既然“引力”事实上不存在,那么,基于规模性的极限粒子被消解而造成的规模性空间位移现象的“引力波”也不过就是一种时空假象而已,因引力而产生的波并不存在,“引力波”是一种与事实不相符合的谬称。

二寰宇内外皆平等——寰宇总法则

包括生命体在内的宇宙所有主体性存在都会有一个最致命的弱点——利益之上。这个弱点有利于主体性存在的演化和自身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碰撞,导致危险性纠纷,不利于合作共处。基于这样一个原因,我们需要确定一个能为各主体存在均能接受的原则,这就是“寰宇内外皆平等”。

在人类社会中。平等观发轫于宗教,但宗教的平等观是建立在将所谓的“主宰”置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基础上的,这显然不是真正的平等。真正的平等应该对宇宙所有主体适用,即“寰宇内外皆平等”原则,这是最高意义上的平等观,应对整个宇宙所有主体具有普适意义。内容如下:

平等是指宇宙内外所有主体的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均应处于相同位格上,没有等级之分,是主体位格上的全面平等。

包括3层含义:(1)这儿的主体指单主体,囊括宇宙所有生命性主体以及所谓的目前还无可证实的“主宰”、“真主”、“上帝”、“佛”、“神灵”、“超人”、“外星人”、“宇宙人”等所有以“超生命”形态存在的单主体,此外还包括可能存在的非生命主体;(2)所有单主体在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方面完全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3)平等是指位格相同而非相等,认为多样化的差异是有利于宇宙整体发展演化的。

此外还有2个方面的引申含义:(1)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的复合主体属于社会团体,如国家、民族、宗教组织等,与单主体有本质性区别,不属于这儿所说的平等对象范畴;(4)“寰宇之外”并不存在,是故本意用“万物平等”为标题,但为彻底堵住有人以所谓的“三界之外”等虚妄东西来为宗教迷信辩护的瑕疵,而改用现标题。

(一)“寰宇内外皆平等”可上升为普适法则

“寰宇内外皆平等”原则适用于所有生命体、“超生命体”、非生命主体等主体性存在,是用来判断宇宙各种主体性事务是否合理的基本原则,当然也可于用作判断人类社会之政治、经济、政治、文化、宗教、法律是否合理的标准。

“寰宇内外皆平等”应当为宇宙所有主体处理相互事务关系的首要出发点,堪称宇宙第一原则。而当该原则被公认时,则应该上升为为公正合理地制约各主体存在的宇宙普适法则。

对于人类而言,随着人类不断向自然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纵深发展,随着时间推移、技术手段不断进步,人类不仅会遇到更复杂社会问题,也有可能会接触到外星主体社会,并产生具有星际意义的社会交往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宇宙各主体能够彼处共融、共生生存,也为了应对星际交往中的突发事件,及时确立一种能够最大程度适合于宇宙所有主体性社会存在的基准法则,将显得非常有价值和意义。而从目前情况看,“寰宇内外皆平等”是最有利于星际交往的,也是无可挑剔的、最有利于生存最大化的观念,理应成为宇宙各主体及人类社会之间的最为合理的法则。

“寰宇内外皆平等”法则有利于宇宙各种主体社会全面平等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各种主体的自由自在地幸福生活,有利于宇宙演化的生生不息,有利于人类走向宇宙,完全具备普遍适用性,应当成为宇宙的基准普适法则。有人可能认为,“寰宇内外皆平等”是一个深远的价值观,对于人类没有多少意义。恰恰相反,知微见著,登高望远,越是高远的理念,对于人类就应该越具备先进前沿意义,“寰宇内外皆平等”既可以用来作为与外星人进行星际交往的基准法则,更可以用来作为建构健康人类社会、判断人类社会体制是否合理以及价值取向的标准原则。

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主体而言,“寰宇内外皆平等”应为各种事务之重要出发点,违背这个原则立场,则应认为不合理的、非正义的、野蛮落后的、不予接受的,是应该受到普遍谴责和制约的。

(二)“特权主体”的不合理性

依据“寰宇内外皆平等”的法则,在一种社会体制内,当一个主体被确立为“特权主体”时,那么,这个社会体制将是不合理的,是可能走向邪恶的。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宗教迷信主体

指通过“超自然”的宣传方式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某种虚构主体进行“神化”的宣传和包装,致使信徒迷失自我并对虚构主体产生精神上的依赖性。似这种虚构主体就是宗教迷信主体,这实质上是通过心理蒙骗的方式进行宗教迷信宣传,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也完全违背了“寰宇内外皆平等”原则。另外,有些宗教表面上主张平等,但这种平等却仅局限于信众,却把虚构的主体“神化”上升为至高无上的主宰,这显然是一种虚假平等,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比如,佛家宣传“众生平等”,基督教宣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但却把“佛”、“上帝”、“耶和华”、“真主”等置于至高无上、必须虔诚信仰的最高主体。

2、政治威权主体

指通过权力集中体制和相应的宣传机构为政治领袖进行刻意的美化宣传与造势,使这些领袖人物在作为单个主体时仍然享有多种特权,并通过他们的特权让这种不合理的集权政治体制和政治理念得以实施。类似的有二战时期的各国法西斯头目、二战后各集权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治领袖等,他们都是这种集权政治的不合理产物和典型代表。

3、贵族特权主体

贵族特权主体是人类文明时代以来的古代社会产物,这种特权主体是初期文明社会的代偿性产物,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但随着文明的进步,终因其不合理性,而在当代社会中逐渐消失。贵族特权主体在当代社会中还有部分残余,比如西方一些君主立宪制国家还存在名义上的贵族,一些集权国家权力中心也有类似的现象。

总体上,目前的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命界还处于初级的主体社会阶段,具有相当的不成熟性和不合理性,这特别体现在生命界存续至今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上。人类目前远远无法摆脱以其他生命体为食物的局限性,总是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万物灵长”的至高地位,将其他生命体视为人类的附属并将很多生命体置于任人宰割的地位,这当然违背了宇宙基准法则。不过,这是人类成长的代价,有智慧的人类目前已经开始觉醒并试图改进这一局限性。我们相信,基于宇宙之正向演化趋势,人类终会彻底摆脱以生物为食、藐视其他生灵的劣根,将自己从一种不合理的主体性存在逐渐自我改造为合理性主体存在。

(三)“主宰”的虚假性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能证明宗教所宣扬的“上帝”、“耶和华”、“真主”、“佛”等超自然“主宰“的存在,也没有所谓“超文明”存在的证据。

1、宗教的“主宰”是完全虚构的

宗教是建立在对“神明”的想象和幻觉基础上的,按照宗教对“神明”的理解不同,宗教基本上可分为分为自然宗教、神化宗教、科幻宗教deng等等三种等等等三种。其中,前两种属于过去时宗教,而科幻宗教(又称之为科学神教)则是一种新类型宗教。科幻宗教与神化宗教是一样的,其实质都是“超自然崇拜”。他们的很多教义、理论都是毫无根据的,或者仅仅来自于虚构的材料、传说和心理幻觉等,但科幻宗教往往能够打着科学、唯物主义的旗号,故更有很大的蒙蔽性。

所有的宗教基本上都有这样一个教义上的共同点:宇宙必然有一个主宰,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由此“主宰”缔造的,人类不过是这些“主宰”的一个产品而已,人类的命运完全由这些“主宰”决定,人类必须要膜拜宗教构想的“主宰”。于是在这样的宗教构想中,“上帝”、“耶和华”、“真主”、“佛”等“超自然”的主宰便由此而“诞生”。然迄今为止,所有的宗教都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主宰”的存在。为此,这些宗教就利用人类征服自然能力和生命力还相对较弱的心理弱点,提出了“因信得救”、“心诚则灵”的方法,意即要人们先信仰,然后就可以理解他们的宗教教义,但这明显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心理诱导术。试想,一个人如果其思维和认知方式完全按照宗教的方式进行,岂能不对宗教进行信仰和膜拜?更可笑的是,既然他们所认为的“主宰”只有一个,却在不同的宗教中有不同的“主宰”,各自宗教的信仰者都在互相指责对方的宗教“主宰”是不存在的、是骗人的。因此,不同的宗教之间、同种宗教的不同派别之间,也会不断地进行争论,甚至爆发残酷的战争,这反映了人类利益争夺的实质,哪里还有宗教的神圣可言?

2、所谓的“超文明”也属于宇宙自然系统

科学主义的宗教徒或幻想家可能会把“上帝”看成超强的“外星人”,并幻想存在由此构成的“超文明”系统,这在理论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他们把这些超然存在同样神化为宗教崇拜或“超自然”了。

人们以往总是认为,宇宙是由物质、能量和信息构成的,但统一的信息论认为:信息不过是能量的表征,信息是不能脱离能量而单独存在的,它们具有明显的同一性,我们因此不能将信息和能量硬性割裂开。它们应当属于同一种客观存在。这样,就人类所能极限触及的认识域,再根据非物质和物质形成过程中的诸种不同形态,我们基本上可以确认宇宙是由能量(非物质存在)和物质存在两大类构成,此外不存在任何的“超自然“存在。当然,理论上宇宙可能存在超越人类文明的所谓的“超文明”,但即使这种文明像宗教教义所虚构的那样,那么,“他们”的自我也肯定属于智慧的、精神的。精神性存在的实质就是一种具有主体性的特殊信息,其实质则是通过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具有主体性的程序,他体现为一种由低级到高级的精神性自然演化进程。主体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复合信息,作为能量时,体现为对生命机体的控制和引领。主体程序会随着宇宙的演化而不断走向高级,并有可能发展到远超于人类的极高文明。但无论他们多么高明和智慧,甚至发展到“神明”程度,其精神主体也不过是复合信息即能量子序列的一种,属于能量组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相对高级而已,根本不至于使人类对此进行“超自然”的宗教崇拜。因此,无论所谓的“主宰”或“超文明”多么高级和强大,“他们”也只能属于由物质和能量构成的自然系统的一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

“上帝”、“耶和华”、“佛”等所谓的“主宰”是完全虚构的,其虚构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一,人类出于某种需要的虚构;其二,人类基于认识上的无知而主观设定的;其三,人类幻化的“超文明”。在这三种虚构的“上帝”中,只有第三种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无论是虚构或设定的”上帝“,还是真实存在的“超文明”幻化为而成的“上帝”,都没有任何理由来企图使人类来服从于“他们”的主宰。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对此所虚构的“主宰”进行顶礼膜拜,将这些所谓的“主宰”完全置于人类之上?假如真有所谓的“超文明”存在幻化为“上帝”企图主宰人类,人类难道就应该如此地卑贱地匍匐于所谓的“主宰”脚下,而心甘情愿地任其宰割?

(四)人类应勇敢主张与“主宰”平等地位

随着征服自然能力的进步,人类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秘密,或许我们会在有一天能够确证我们已经发现了远比人类强大的文明,又或者真得存在一种能力上强大无比的所谓“主宰”,但即使如此,我们难道就应该并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们,而使自己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奴仆地位吗?不,真正的人应勇敢地说“NO”,人类应该主张在任何情况下,主体都应保持平等自主。

无数历史事实已充分证明,附属的、被护佑的人永远也不可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且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幸福,更不可能使自己得的很好的发展。当然,就征服自然的能力而言,人类或许远逊于只存在于理论上的“超文明”或所谓“主宰”,是难以实现绝对平等的。但是,为了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了获得真正的自由幸福和健康向上的发展,作为主体性存在,起码应该在主体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方面诉求平等,主张以平等方式来对待“他们”,而绝不能像那些过于虔诚的宗教教徒一样,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们”,通过乞求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命运主宰和主子来进行宗教崇拜,完全匍匐膜拜于所谓的“主宰”之下,彻底丧失了人格主体尊严。无疑,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愚昧的,甚至是泯灭人性的!!!反之,如果真有“主宰”主张宇宙所有都臣服于他,那么这种主张难道不应该被认为是不合理的、野蛮的、残暴的吗?难道不应该抗争吗?根据“寰宇内外皆平等”的宇宙基准法则,如果一种宗教或信仰要求信徒必须臣服并绝对信仰他们所谓的“主宰”,甚至公然要求信徒做所谓“主宰”的奴仆,那么就可以断定这种宗教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邪恶的。

宗教自诞生以来,便一直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寄托,实践也证明:精神寄托对人类精神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他有利于人类价值观及幸福感的产生,同时也有利于生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人类初中期社会,宗教有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和作用,这在原始社会和古代社会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但任何社会意识形态都有其时代适应性问题,宗教毕竟属于一种过去的落后意识形态,在新文明昌盛的今天,这种意识形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认知方式的正确发展。宗教在其无限的崇拜和信仰中,已经越来越远离了现实性“神明”,其人为设定的那些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已经明显地显示了其虚构性,这使得宗教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越来越成为一种功利性组织。这对宗教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是不利的。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一发展趋势的弊端,将人类从无限极端的信仰崇拜中拯救出来,以还原宇宙、生命体、人类社会一个真实的面目,为推动人类的不断进步而努力。

真正的有识之士,都应该首先树立起对自我的信心,并勇敢地破除束缚主体自我的迷信,脚踏实地,做到一切从现实出发,坚持主体平等自主的原则,捍卫主体尊严,相信“世界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要靠我们自己”。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按语

无论就物质存在,还是就非物质层面存在,“双子定律”已经触及宇宙最基础层面,宇宙不可能存在比极限粒子和能量子更为基础性的存在,而所有已知和未知的都可以在“双子定律”中找到最合理的证明、根据、解释。认知实践领域中,坚持贯彻“双子定律”,必将能够使自己始终位于先锋进步状态。

无论是地球的生命存在,还是外星的生命存在,亦或是非生命主体存在和超生命主体存在,相信他们绝大多数必然都能接受“寰宇内外皆平等”的法则(极少数征服欲很强的邪恶势力除外),这体现了一种宇宙正义。宇内社会事务中,秉承该寰宇总法则,将会最大程度地获得支持力量及最高价值意义。

宇宙总规律及寰宇总法则,涉及人类认知实践和人文处事2个大方面,体现了极为广远视角和博大胸怀,必有莫大助益。这也是新文明出发点,唯有此方可无往而不胜,方可最终完成包括THSP工程在内的人类终极事业。

认真看懂该文且志愿贯彻者,必成经天纬地之大器,江火意愿导辅之,条件是:敢于颠覆现代科学基础理论体系及其相应的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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