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取消农民在农业税前缴纳的公粮是否可以视为缴纳养老保险?再一次,小编希望它可以被视为支付养老保险,但国家会同意吗?主要的政策是看国家的政策如何,而不是由一两个小农说了算,很多时候大家会把一件事情想的简单化,从而质疑它的效率和效果。老年人知道,在取消农业税之前,老一辈人必须支付从生产分配到家庭的公共粮食。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无论是从基层社区到高级社区,再到人民公社,我国农民的农业生产,都是从小集体到大集体的经营生产。因此,他们可以被视为农业产业工人。在这一时期,参加集体劳动的农民不仅要向国家缴纳国税,还要缴纳公粮。余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上缴配售。这些额外的粮食采购实际上是为了解决其他行业以外人员的口粮问题。这相当于农业不仅是各行各业的一个大型供应单位,而且履行着总后勤部的职责。↓往下滑,你想看的在最下方↓**************************************与企业员工不同的是,他们吃东西是有报酬的。除以单位形式缴纳国家税收外,其创造的剩余价值属于单位或国家。因此,有退休和养老的理论。这就像是一种相互的形式。作为受益人,它必须是出资人。不付钱的人不能从这笔基金中分得。作为农民,国家发放的补贴(不是养老金)永远不能从现有的社会保障基金中支出,只能通过民政部和国家拨付的救济资金来解决。仅仅是一点点生活补贴,我们能永远解决农民的养老金问题吗?我们应该取消税前农业税,支付公共粮食,不支付养老金,区分国家、农民、工人和其他人的义务和责任。例如,工人每月扣除个人所得税和养老金。盈余是工资。当他们60岁退休时,他们没有工作,只能吃养老金。农民每年支付足够的每亩土地。农业税和农业盈余是他们自己的口粮,但这亩土地始终归农民所有。因此,国家规定,农民的亩收当然太少,国家还要想办法解决。?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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