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无限 >> 无限类型 >> 正文 >> 正文

共建商业帝国民法典专题总则非法人组

来源:无限 时间:2022/7/14
插一个题外话,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元。民事责任主体主要有三大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今天分享第三类:非法人组织。一、非法人组织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注意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审批。

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非法人组织可以指定一个或几个代表从事民事活动。

五、非法人组织有下列情形解散(应当依法清算):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这里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法典中法人的一般规定。

我们一起成长,共建百年基业!财、税、法多方位综合考虑,守护您,为您遮风挡雨,陪伴您,共建商业帝国!

---end---

好的内容值得分享,如果喜欢本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1112.html